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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科技创新与基地建设处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自然科学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政策等。

    2、负责西南科技大学“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 

    3、负责学校自然科学民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核、认定、过程管理、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

    4、负责学校自然科学民口科技成果的审核、认定、验收、鉴定、登记、科技奖励申报和科技保密等。

    5、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相关教学院(部)年度、聘期考核及教职工科技奖励、学校职称评审中自然科学民口科技成果认定、审核、汇总。

    6、负责学校各类军口涉密科技项目和成果的申报、审核、认定、过程管理,以及各类军口科技奖励组织、申报。

    7、负责学校科技保密、质量管理体系(GB/GJB)、“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以及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等资质体系的维护及日常管理。

    8、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类学术团体的日常管理,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9、负责学校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等学术研究机构等的规划、申报、日常运行管理、验收、评估等。

    10、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